《厦门日报》刊发我院王梓晨老师理论文章《活化利用古厝空间的辩证思考》
近日,《厦门日报》刊发我院王梓晨老师理论文章《活化利用古厝空间的辩证思考》。文章认为,闽南古厝作为闽南文化表达的实体空间,承载了独特的建筑技艺和历史记忆,应重视古厝的空间活化,推动古厝的适应性利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针对古厝保护传承的现状问题,文章从“营造支持古厝活化的制度环境”、“搭建多方力量参与的发展框架”和“探索古厝活化利用的综合模式”三个层面,提出系统性、前瞻性的对策建议,为厦门的古厝空间活化利用提供有益的实践指导。该研究得到厦门市社会科学调研课题项目(厦社科研[2024]D06号)支持,系该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现将文章全文转载如下:
活化利用古厝空间的辩证思考
王梓晨 陈水让
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内容。厦门当前正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作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构成之一,在历史演进中形成了大量极具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闽南古厝作为闽南文化表达的实体空间,承载了独特的建筑技艺和历史记忆,具有物质属性、文化价值以及社会内涵,为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提供重要的实践载体。
把握古厝保护发展的形势条件
在城镇化的冲击下,古厝面临保护与发展的严峻挑战。一方面,相当数量的古厝因政策、资金、技术等多种原因而闲置;另一方面,在建设用地供给紧张等多重压力下,亟须基于存量空间解决各类服务和设施供给的需求。除了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外,厦门尚有大量的传统风貌建筑未得到充分关注,大多缺乏足够的修缮维护和有效的可持续利用,存在风貌破坏乃至损毁坍塌等状况。这部分古厝数量庞大,分布广泛,类型多样,不仅诠释了当地的风土人情,同时蕴含着巨大的活化潜力。应重视古厝的空间活化,推动古厝的适应性利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既实现古厝的多元价值彰显,赓续历史文脉,又让古厝从“保下来”到“用起来”和“活起来”,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地区赋能。
营造支持古厝活化的制度环境
构建古厝保护传承奖惩机制,制定分级分类的保护活化规则,鼓励对未公布为文物、历史建筑的古厝适度开发利用,加强古厝保护利用的全过程监管和违法违规处置应对。对于保护和活化成效显著的古厝实行后奖补政策,以用促保,激励古厝产权人和使用者主动承担保护利用责任。健全古厝产权流转交易机制,搭建古厝流转平台,对于闲置古厝,当产权人无法履行修缮责任时,引导有偿退出,制定退出程序和补偿方式,推动社区、企业、慈善组织等多元主体通过认领、租赁等方式参与古厝活化利用。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同时明确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形式,划分责任边界。完善筹资模式和资金分配机制,探索在古厝修缮和运营不同阶段的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式,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与放大效应。设立古厝保护发展基金,通过众筹、投资、合作开发、慈善等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并平衡短期建设和长期维护对资金的需求。
搭建多方力量参与的发展框架
联动“五社”力量(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多专业力量(如历史建筑保护、城乡规划、社会工作、文化产业管理等)和多部门力量(如文物保护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参与古厝保护利用。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古厝活化治理观,在古厝的修缮、投入使用和日常维护的不同阶段,推动多元主体在优势、资源与能力方面的互补和整合。开展校地合作,围绕古厝引入学校的课程教学、假期实践、志愿服务各类活动,既为古厝注入人气活力,同时弘扬传统建筑文化,增强学生文化自信。开展闽台合作,加强两岸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的经验交流,鼓励社区营造、文化创意、项目运营等领域的优质台湾团队和个人参与古厝活化。还应调动古厝工匠、学者、企业、游客等更多行动主体的积极性,通过技艺传承、科研调研、产业发展、旅游打卡等不同形式参与其中,形成古厝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探索古厝活化利用的综合模式
开展乡村古厝专项调查,识别并厘清各类古厝的位置、权属、面积、建筑质量、保护等级、利用现状等基本状况,建立数字化、动态化、精准化的古厝数据库。总结形成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编制古厝分级分类保护和活化的指引手册,引导古厝的合理有序利用。因“厝”施策,采用兼容使用、经营权转让、合作入股等多种形式,依托古厝设置村史馆、非遗中心、研学书院等文化场馆,融入展览、研究、教育等文化传承活动,彰显古厝的文化价值;与诸如幸福院、社区食堂、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建设和运营有机整合,融入社区治理、设施完善、人群服务等基层工作,发挥古厝的社会价值;引进酒店民宿、艺术作坊、餐饮零售等不同业态,融入休闲度假、观光购物、民俗体验等消费场景,激活古厝的经济价值。古厝的修缮改造项目审批应充分论证其功能利用以及日常维护的可行性,以确保古厝活化的长效性和可持续,避免“建完就荒、用完就乱”。
(王梓晨,我学院讲师;陈水让,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田洋村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