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团,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不断强化大局贡献度,根据《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新时代团的组织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等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以此作为本年度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评议对象
全共青团员
三、评议标准
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支部 | 团员数量 | 优秀等次人数上限 (小于30%) | 合格人数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城规18(1)班团支部 | 32 | 10 | 2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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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18(1)班团支部 | 47 | 14 | 21 | 8 | 4 |
建筑18(2)班团支部 | 46 | 6 | 3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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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18(1)班团支部 | 31 | 8 | 16 | 6 | 1 |
城规19(1)班团支部 | 34 | 10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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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19(1)班团支部 | 43 | 13 | 26 | 1 | 3 |
建筑19(2)班团支部 | 40 | 12 | 2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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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19(1)班团支部 | 28 | 8 | 14 | 5 | 1 |
城规20(1)班团支部 | 20 | 6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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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0(1)班团支部 | 36 | 11 | 2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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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0(2)班团支部 | 36 | 11 | 23 | 1 | 1 |
景观20(1)班团支部 | 27 | 8 | 1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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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21(1)班团支部 | 31 | 9 | 19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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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1(1)班团支部 | 23 | 7 | 1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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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1(2)班团支部 | 27 | 6 | 9 | 11 | 1 |
景观21(1)班团支部 | 25 | 8 | 1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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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22(1)班团支部 | 23 | 7 | 1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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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2(1)班团支部 | 20 | 6 | 1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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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2(2)班团支部 | 24 | 7 | 1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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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22(1)班团支部 | 20 | 6 | 1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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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13 | 173 | 367 | 62 | 11 |
具体评议指标的指导意见见《附件2 2023年团员民主评议分析数据》
注:“智慧团建”系统中人数和上表人数如若不一致,可能是降级、复读、休学、退学等原因,按实际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名单开展评议。
(一)优秀团员主要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二)合格团员主要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基本合格团员主要表现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四)不合格团员主要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团员)
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具体量化指标
1.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不合格;
2.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低于30%:不合格
3.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低于80%:基本合格
4.学校警告以下处分——院系通报批评:基本合格;
5.过去一学年单学期成绩不合格大于等于3门:基本合格;
6.过去一年第二课堂成绩有2次不合格(2020-2022级):基本合格
7.过去一学年单学期成绩不合格小于3门:合格;
8.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低于100%:合格
9.过去一年第二课堂成绩有1次不合格(2020-2022级):合格
10.建议名单详见《附件2 2023年团员民主评议分析数据》
注:2022年新发展团员不参与民主测评,20221学期转专业团员默认最高上限“合格”。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3日前)
各基层团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相关学习活动。要结合2022年度团员教育学习的整体情况,特别要重视青年大学习活动的学习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提升。
(二)个人总结阶段(3月6日前)
每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并对学校共青团工作和建团百年系列活动提出建议,填写《2023年我学院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见附件1),待团支书完成团小组、团支部意见后,将附件1和附件4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发送到学院团委邮箱sachcyl@163.com,文件命名:学号+姓名+2023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班级+2023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统计表。
(三)民主评议阶段(3月10日前)
1.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民主评议。书记主持会议。每位团员在评议会上谈自己过去一年在思想、学习、工作上的表现和心得,其他团员结合该同学的发言与实际表现进行评议,对成绩和优点予以肯定和表扬,对缺点和不足提出批评。
2.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民主测评。每位团员根据团员们在评议会的个人总结和整体表现、学院团委反馈的测评意见(见附件2),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完成《2023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表》(见附件3)。团员评议的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具体人数见上文表格。
3.汇总统计数据,填写登记表。支部书记负责汇总、统计《2023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表》(见附件3)的数据完成《2023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综合分计算表》(见附件5),汇总填写《2023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统计表》(见附件4),完成《2023年我学院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见附件1)中的支部意见,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团的会议”模块(年度评议会)中录入测评结果。
说明:综合分=优秀票数*3+合格票数*2+基本合格票数*1-不合格票数*3
4.教育谈话改进。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
(四)总结推优阶段(3月15日前)
1.自查。各学院(系)团委检查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包括:2023年我学院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见附件1)、2023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统计表(见附件4)、各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会议记录等。
检查方式采取检查系统、资料的方式进行。检查标准为: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工作记录完整;按程序开展工作(要求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2.抽查。校团委组织部抽查学院各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提交的会议记录等资料,各基层团委、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情况须100%规范录入福建智慧团建系统。
3.推优。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结合共青团年度评优工作,在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中推荐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1年级不参评)。
附件1 我学院2023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团员填写)要提交.docx
附件2 2023年团员民主评议分析数据.xls
附件3 2023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表(团支书打印,团员会上填写).xlsx
附件4 2023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统计表(团支书填写)要提交.xlsx
附件5 2023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综合分计算表(团支书用于计分排序).xlsx
共青团我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